1. 未成年生孩子犯法吗,如何看待「哈尔滨一男子长期性侵亲生女儿获刑14年」?
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说过一句非常经典的名言:如果道德败坏了,趣味也必然会堕落。作为题目中的这位父亲,他的道德是败坏的,他公然违背纲常伦理,竟然长期对自己未满14岁的女儿进行长达三年的性侵,这哪是父亲干的事情,他简直就是一个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的畜生。
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结婚多年,生育两个女儿,大女儿今年17岁,小女儿12岁,一家四口本来应该是幸福美满,但是在2019年7月,王某突然知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从2016年冬天开始,丈夫张某就开始对大女儿进行性侵,当时大女儿还不满14岁。随着女儿年龄的增长,她有了自我保护意识,于是才将这件事情告诉母亲,王某愤然报警。
而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丑陋的事情,实际上从张某的日常表现就能够看出来。张某这个人本性就是丑陋的,他在外面能够给予陌生人最大的宽容与理解,但是却用最刻薄的话和行为伤害最爱自己的人。张某生性暴躁,在家中存在长期家暴的行为,对自己的妻子以及女儿实施家暴,因为妻子王某性格懦弱,同时也为了两个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采取了隐忍、退让、妥协的态度对待丈夫的家暴,甚至丈夫在殴打自己孩子的时候,她也能原谅丈夫的这种行为。妻子的软弱更加让张某的家暴肆无忌惮,只要在外面不顺心,回到家中那就是暴风骤雨一顿打和骂,如果张某没有做出性侵女儿的事情或者这件事情没有暴露,妻子王某依旧会采取隐忍的态度,对付这样过一生算了。
妻子的懦弱和退让,女孩年龄小,让张某在平时生活中更加的肆无忌惮,表面上是一位丈夫和父亲,背地里是一个畜生,甚至是畜生都不如,干着违反人伦纲常的事情。幸亏当时小女儿还小,否则小女儿也逃不过他的魔爪。
这所以会发生这样的违反人伦纲常的悲剧,我认为妻子王某要承担很大的责任,之所以这样说,就在于她对丈夫家暴行为的隐忍和退让的态度,如果丈夫最开始家暴的时候,这位妻子就能够果断与之离婚,彻底断绝彼此之间的关系,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了。但是这位妻子也许还抱着丈夫会改改脾气、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等等想法,一直忍受着丈夫对自己以及孩子们的暴力行为。只不过妻子王某没有想到,作为父亲的张某竟然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进行性侵,他对自己再有家庭暴力,自己隐忍,最起码这是一个完整的家,但她却错估了丈夫的人性,在张某的人性中没有一丁点的道德可言,他为了自己享乐,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自然就发生了这样悲惨的人伦悲剧。
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我想一方面应该加大对此方面的立法工作,构架起完备的、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并且对类似犯罪要实施重罚。另一方面公检法,以及妇联等有关部门,应该加强与当地居委会的联系与合作,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及时掌握社区内一些相关信息,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工作。第三对家暴行为要有一整套好的处理机制,对实施家暴者实施重处重罚,让其付出惨重的代价,增强震慑力。第四作为每一个家庭,尤其作为母亲,要多与自己的儿女进行沟通和交流,日常生活中多点细心、耐心,及时发现蛛丝马迹,及时进行干预,避免悲剧发生。
目前这位毫无伦理纲常的父亲,已经被剥夺了对两个女儿的监护权,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但我认为这样的判罚还是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