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人大一届指多少年?
是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2. 领导一般几年换届?
5年一换。按照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规定,企业任职的领导班子人员,任职满5年需要重新变换,由党组织和董事会对现职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其他所有制的企业基本上都是5年更换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可以是重新聘用,也可以解聘另有任用。
3.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由他们选出的代表。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4. 会议的届次怎么定的?
某届某中全会是记录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次数的方法。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已经召开过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按照党章规定,基本上是五年召开一次,而每次党代会选举出来的党的中央委员会在五年任期内都要召开若干次全体会议。那么,第几次党代会选举出来的中央委员会就叫做第几届中央委员会,而这届中央委员会召开的第几次会议,就称为几中全会,那么合起来就称为“中国共产党第某届中央委员会第某次全体会议”,简称为“某届某中全会”。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指“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而某届某次会议,在我国则是表示人民代表大会次数的方法。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五年为一届,而每届人代会每年又要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就称为第某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某次全体会议,简称为某届人大某次会议。如: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简称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已于200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而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09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以此类推。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周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但会期无明文规定。纵观近二十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虽没有成文规定,但基本固定在每年的3月份召开。
6. 职代会换届几年一届?
如果是国有企业,应当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即:职代会每两年换届.根据今年出台的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职代会届期也可三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