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垄断法,新反垄断法全文?
新增“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说明有关情况”作为第五十四条,明确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依法调查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配合义务,进一步保证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调查权的行使,完善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程序性权力。
新增“经营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作为第五十五条,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处理排除、限制竞争的执法行为赋予了新的处理权限。新增“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没有上级机关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改正。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将有关改正情况书面报告上级机关和反垄断执法机构”作为第六十一条(原五十一条)第二款的内容,明确了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性垄断行为时,在没有上级机关的情况下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拥有直接的制裁权,但是可以看出目前对于行政性垄断行使制裁权的主体仍然主要是“上级机关”,对于行政权力的制衡仍有可为之处。
2. 简述反垄断法的法律特征?
答:反垄断法作为一种典型的经济法,当然会具有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如经济性、政策性、社会整体性、行政主导性和综合性等,但反垄断法在体现经济法基本特征的具体形式等方面呈现出自己的特色,使其与经济法的其他部分判然有别。具体而言,反垄断法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最典型地体现了国家N-经济的干预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以后,市场上的激烈竞争最终导致生产与资本的进一步集中,最后形成了垄断。
垄断组织滥用垄断力进行排除、限制竞争的非法活动,并大肆吞并和盘剥中小企业和广大民众,引发了深刻的阶级或阶层矛盾,并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
(二)以捍卫整体利益为本位。
法的各个部门在处理社会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方向,有不同的主旨和调整方式,对国家和非公共组织、个人的保护和制约也各有侧重,从而呈现出不同的法律调整模式。
(三)具有明显的经济政策性。
反垄断法的经济政策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反垄断法的制定和修改要充分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尤其是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其次,反垄断的执法和司法活动通常也要反映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的经济政策,从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以致于同样的法条在不同的国家以及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的执行情况可能有很大的差异。
(四)是以综合性的调整方法来调整竞争关系的竞争政策法。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法律部门,它主要由企业组织管理法、宏观经济调控法、市场管理法(即市场运行调控法)和社会经济保障法所组成。
(五)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体。
反垄断法是由反垄断实体法和反垄断程序法两部分组成。其中,反垄断实体法为反垄断法的主体内容,它是对排除或限制竞争的状态和行为的规制。
主要包括禁止严重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即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即经营者滥用垄断力、对大企业合并的监控以及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领域等几部分。
3. 世界范围内的第一部反垄断法?
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Sherman Act),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 谢尔曼法是1890年,美国国会制定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该法规定:凡以托拉斯形式订立契约、实行合并或阴谋限制贸易的行为,旨在垄断州际商业和贸易的任何一部分的垄断或试图垄断、联合或共谋犯罪的行为,均属违法。违反该法的个人或组织,将受到民事的或刑事的制裁。该法奠定了反垄断法的坚实基础,至今仍然是美国反垄断的基本准则。但是,该法对什么是垄断行为、什么是限制贸易活动没做出明确解释,为司法解释留下了广泛的空间,而且这种司法解释要受到经济背景的深刻影响。
4. 什么是反垄断法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反垄断法由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5. 反垄断法的政治意义?
《反垄断法》是我们国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最为重要的一部法律,它的出台对国家,特别是对现在那些所谓的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意识的提高,将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这些行业以及整个社会必将随着这部法律的出台,加深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建立和完善各自企业和行业的竞争机制,从而使整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得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反垄断政策措施主要是从干预市场结构和干预企业行为两方面来进行
6. 劳烦各位解释下?
托拉斯是一种资本主义垄断组织形式。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为了垄断某些商品的产销,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组成的大垄断企业。
反托拉斯法既反垄断法,是国际间或涉外经济活动中,用以控制垄断活动的立法、行政规章、司法判例以及国际条约的总称
7. 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及含义?
1. 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是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2. 垄断行为会导致市场上的竞争者被排挤出局,导致市场失去竞争力,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反垄断法的出现可以有效地遏制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3. 反垄断法的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垄断集中等。同时,反垄断法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合力,才能达到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