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法,村委会和居委会是同一种吗?
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如下:
1、法律地位不同: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机构;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民主自治机构。
2、法律依据不同:村民委员会适用的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适用的是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相同点:都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都是基层民主中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 都是我国实行基层民主自治的机构,不是国家机关;都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2. 村委会组织法中规定村会计由谁担任?
会计不是村委会成员,所以无需选举产生。从各地的实践看,村委会会计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村民选举的村委会成员中有会计资历的同志兼任,一种是由村委会聘任非村委会成员担任。 但从实践情况看,什么人适合担任村会计,应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并具备相关的条件。村会计的人选,原则上应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协商后提出适当的人选,然后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表决。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并没有明确村会计的产生程序,但根据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决定了村会计应该由村委会任命,同时要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评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何时出台?
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尚未出台。2 目前尚未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该法律需要经过立法程序,包括起草、讨论、审议等多个环节,需要时间来确保法律的完善性和可执行性。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规范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法律的出台将有助于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和义务,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因此,我们期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尽快出台。
4. 组织法与合同法有什么冲突的点?
我认为应该看案件的适用范围,一般来说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5. 县级地方政府组成部门及负责人应与何时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换届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政府政府应当在两个月内任命各部门首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七条新的一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非常重要的一环。